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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800A型中子、X、伽馬射線檢測儀內置一個進口He3管和一個GM管作為探測器,能同時檢測中子和X、伽馬射線。該儀器使用方便;靈敏度高、抗γ性能好、能量響應特性好。此外通過配套的RenRiNeutron中子劑量率管理軟件可將存儲的數據讀出后分析。該儀器適用于環保、化工、石油、醫療、進出口商檢、核
REN500T是手持式儀表可用來監測X、γ輻射劑量率。用于各種γ輻射場或環境γ輻射的監測工作。儀器配有伸縮長桿,可用于測量人員不易到達或有較強放射性存在的場所,為使用人員提供有效保護。此外通過配套的RenRiRate劑量率管理軟件可將存儲
REN系列智能化輻射探頭均可和REN300、REN300A、REN300B系列主機配套使用,也可以單獨配套RenRiArea輻射區域監測軟件使用。且具有RS485/RS232的通訊能力。所有探頭均可單獨外接報警燈,在超閾值的情況下就地給出聲光報警。
REN500B型智能化х-γ輻射儀是監測各種放射性工作場所х、γ射線輻射劑量率的專用儀器。該儀器具有較大的劑量率測量范圍和能量響應特性。此外通過配套的RenRiRate劑量率管理軟件可將存儲的數據讀出后分析。該儀器廣泛用于衛生、環保、冶金、石油、化工、醫院、加速器、工業探傷
顏色:黃白相間,紅色文字“當心電離輻射 嚴禁進入” 材料:滌綸布 規格:4.5cm*100m 特點:電離輻射特有三葉符警示符號和標語 用途:在工業探傷、石油勘探等使用放射源或射線裝置的場所中需要隔離劃分出監督區和管理
本報警儀由REN300在線輻射安全報警儀和REN-3He-N中子探頭和REN-NaI30伽瑪探頭組成。該輻射報警裝置是采用特殊設計的前置放大電路,具有靈敏度高、操作方便、自動顯示、數據存儲和超閾值報警等特點,能實時給出x射線、γ射線、中子射線的輻射劑量率?紤]到現場操作、應急快速響應的需要,主機安裝
REN200B型X、γ輻射個人劑量當量HP(10)監測儀(簡稱:個人劑量報警儀)內置高量程蓋格計數管為探測器,主要用來監測各種放射性工作場所的X、γ以及硬β射線的輻射,具有較寬的測量范圍。能顯示工作場所的劑量當量率和累積劑量,更換電池時,日期及累積數據能永久保存?蛇x配RenRiPersonal個人
REN500型智能化χ、γ輻射儀采用高靈敏的閃爍晶體作為探測器,反應速度快, 和國內同類儀器相比,該儀器具有更寬的劑量率測量范圍。 該儀器除能測高能、低能γ射線外,還能對低能X射線進行準確的測量,具有良好的能量響應特性。此外通過配套的Re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2016/11/25 10:17:57
(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修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預防因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后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環境影響評價,是指對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后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進行跟蹤監測的方法與制度。
第三條 編制本法第九條所規定的范圍內的規劃,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內建設對環境有影響的項目,應當依照本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第四條 環境影響評價必須客觀、公開、公正,綜合考慮規劃或者建設項目實施后對各種環境因素及其所構成的生態系統可能造成的影響,為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第五條 國家鼓勵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以適當方式參與環境影響評價。
第六條 國家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的基礎數據庫和評價指標體系建設,鼓勵和支持對環境影響評價的方法、技術規范進行科學研究,建立必要的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共享制度,提高環境影響評價的科學性。
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建立和完善環境影響評價的基礎數據庫和評價指標體系。
第二章 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
第七條 國務院有關部門、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其組織編制的土地利用的有關規劃,區域、流域、海域的建設、開發利用規劃,應當在規劃編制過程中組織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編寫該規劃有關環境影響的篇章或者說明。
規劃有關環境影響的篇章或者說明,應當對規劃實施后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作出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作為規劃草案的組成部分一并報送規劃審批機關。
未編寫有關環境影響的篇章或者說明的規劃草案,審批機關不予審批。
第八條 國務院有關部門、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其組織編制的工業、農業、畜牧業、林業、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設、旅游、自然資源開發的有關專項規劃(以下簡稱專項規劃),應當在該專項規劃草案上報審批前,組織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并向審批該專項規劃的機關提出環境影響報告書。
前款所列專項規劃中的指導性規劃,按照本法第七條的規定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第九條 依照本法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規劃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報國務院批準。
第十條 專項規劃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實施該規劃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分析、預測和評估;
(二)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三)環境影響評價的結論。
第十一條 專項規劃的編制機關對可能造成不良環境影響并直接涉及公眾環境權益的規劃,應當在該規劃草案報送審批前,舉行論證會、聽證會,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對環境影響報告書草案的意見。但是,國家規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編制機關應當認真考慮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對環境影響報告書草案的意見,并應當在報送審查的環境影響報告書中附具對意見采納或者不采納的說明。
第十二條 專項規劃的編制機關在報批規劃草案時,應當將環境影響報告書一并附送審批機關審查;未附送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批機關不予審批。
第十三條 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在審批專項規劃草案,作出決策前,應當先由人民政府指定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部門召集有關部門代表和專家組成審查小組,對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審查。審查小組應當提出書面審查意見。
參加前款規定的審查小組的專家,應當從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立的專家庫內的相關專業的專家名單中,以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
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負責審批的專項規劃,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辦法,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第十四條 審查小組提出修改意見的,專項規劃的編制機關應當根據環境影響報告書結論和審查意見對規劃草案進行修改完善,并對環境影響報告書結論和審查意見的采納情況作出說明;不采納的,應當說明理由。
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審批專項規劃草案時,應當將環境影響報告書結論以及審查意見作為決策的重要依據。
在審批中未采納環境影響報告書結論以及審查意見的,應當作出說明,并存檔備查。
第十五條 對環境有重大影響的規劃實施后,編制機關應當及時組織環境影響的跟蹤評價,并將評價結果報告審批機關;發現有明顯不良環境影響的,應當及時提出改進措施。
第三章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
第十六條 國家根據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對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實行分類管理。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組織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以下統稱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一)可能造成重大環境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全面評價;
(二)可能造成輕度環境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對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或者專項評價;
(三)對環境影響很小、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應當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公布。
第十七條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建設項目概況;
(二)建設項目周圍環境現狀;
(三)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分析、預測和評估;
(四)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措施及其技術、經濟論證;
(五)建設項目對環境影響的經濟損益分析;
(六)對建設項目實施環境監測的建議;
(七)環境影響評價的結論。
環境影響報告表和環境影響登記表的內容和格式,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十八條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應當避免與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相重復。
作為一項整體建設項目的規劃,按照建設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不進行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
已經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的規劃包含具體建設項目的,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應當作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重要依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內容應當根據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審查意見予以簡化。
第十九條 接受委托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提供技術服務的機構,應當經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審查合格后,頒發資質證書,按照資質證書規定的等級和評價范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服務,并對評價結論負責。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提供技術服務的機構的資質條件和管理辦法,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已取得資質證書的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提供技術服務的機構的名單,應當予以公布。
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提供技術服務的機構,不得與負責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審批部門存在任何利益關系。
第二十條 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中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環境影響報告表,應當由具有相應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的機構編制。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建設單位指定對其建設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機構。
第二十一條 除國家規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前,舉行論證會、聽證會,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的意見。
建設單位報批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應當附具對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的意見采納或者不采納的說明。
第二十二條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由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報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海洋工程建設項目的海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的規定辦理。
審批部門應當自收到環境影響報告書之日起六十日內,收到環境影響報告表之日起三十日內,分別作出審批決定并書面通知建設單位。
國家對環境影響登記表實行備案管理。
審核、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以及備案環境影響登記表,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第二十三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批下列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一)核設施、絕密工程等特殊性質的建設項目;
(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的建設項目;
(三)由國務院審批的或者由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
前款規定以外的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權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建設項目可能造成跨行政區域的不良環境影響,有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有爭議的,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共同的上一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二十四條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后,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自批準之日起超過五年,方決定該項目開工建設的,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應當報原審批部門重新審核;原審批部門應當自收到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之日起十日內,將審核意見書面通知建設單位。
第二十五條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依法經審批部門審查或者審查后未予批準的,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
第二十六條 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建設單位應當同時實施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以及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部門審批意見中提出的環境保護對策措施。
第二十七條 在項目建設、運行過程中產生不符合經審批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情形的,建設單位應當組織環境影響的后評價,采取改進措施,并報原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部門和建設項目審批部門備案;原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部門也可以責成建設單位進行環境影響的后評價,采取改進措施。
第二十八條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后所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跟蹤檢查,對造成嚴重環境污染或者生態破壞的,應當查清原因、查明責任。對屬于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提供技術服務的機構編制不實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屬于審批部門工作人員失職、瀆職,對依法不應批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予以批準的,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 規劃編制機關違反本法規定,未組織環境影響評價,或者組織環境影響評價時弄虛作假或者有失職行為,造成環境影響評價嚴重失實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上級機關或者監察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條 規劃審批機關對依法應當編寫有關環境影響的篇章或者說明而未編寫的規劃草案,依法應當附送環境影響報告書而未附送的專項規劃草案,違法予以批準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上級機關或者監察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一條 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重新報批或者報請重新審核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擅自開工建設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根據違法情節和危害后果,處建設項目總投資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恢復原狀;對建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未經批準或者未經原審批部門重新審核同意,建設單位擅自開工建設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處分。
建設單位未依法備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備案,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海洋工程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有本條所列違法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的規定處罰。
第三十二條 接受委托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提供技術服務的機構在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中不負責任或者弄虛作假,致使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失實的,由授予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降低其資質等級或者吊銷其資質證書,并處所收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 負責預審、審核、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部門在審批中收取費用的,由其上級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退還;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四條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部門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違法批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要求對本轄區的縣級人民政府編制的規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本法第二章的規定制定。
第三十六條 軍事設施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辦法,由中央軍事委員會依照本法的原則制定。
第三十七條 本法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產品名稱:RenRiArea區域輻射監測系統
產品描述:為了加強對放射源和射線裝置安全運行的監督管理,保障人體健康、保護環境,根據輻射防護三原則與國家相關標準的要求,考慮人為操作失誤、射線裝置和放射源意外故障等原因可能引發的放射性危害,有必要建設一套在線xγ射線監測報警系統。 在線式xγ射線監測報警系統通過計算機遠程集中監測,完成對放射性
產品名稱:REN500A型智能化X、γ輻射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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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名稱:REN200A型X-γ個人劑量報警儀
產品描述:REN200A型X、γ輻射個人劑量當量HP(10)監測儀(簡稱:個人劑量報警儀)內置高靈敏度蓋格計數管為探測器,主要用來監測各種放射性工作場所的X、γ以及硬β射線的輻射,具有響應快,測量范圍寬的特點。能顯示工作場所的劑量當量率和累積劑量,更換電池時,日期及累積數據能永久保存?蛇x配RenRiPers
產品名稱:REN320型立柱式X、γ輻射環境監測儀
產品描述: REN320立柱式X、γ輻射環境監測儀主要用于放射性監測場所的行人或行包通過的監測系統,采用大體積的閃爍體探測器作為探測器,具有體積小,便于攜帶,靈敏度高,誤差小的特點,適用與核應急等特殊的放射性檢測場合。該輻射儀由一根便攜式立柱和一個REN400型多功能輻射儀主機組成。輻射立柱與探頭之
產品名稱:REN300A型在線輻射安全報警儀
產品描述:REN300A在線輻射安全報警儀是一種新型的x-γ輻射連續監測報警裝置,它采用特殊設計的前置放大電路,具有靈敏度高、操作方便、自動顯示和超閾值報警等特點,能實時給出xγ輻射劑量率。考慮到現場操作、應急快速響應的需要,主機安裝在輻射現場,實現實時監測與就地報警,通過RS485通訊實現總控制室自動監控。
產品名稱:REN500L型環境監測用X、γ輻射空氣比釋動能率儀
產品描述:REN500L環境監測用X、γ輻射空氣比釋動能率儀采用超大尺寸、高靈敏的閃爍晶體作為探測器,反應速度快。主機內置探測器使得整機有更寬的測量范圍。儀器滿足《環境地表γ輻射劑量率測定規范》中低劑量部分的要求。該儀器除能測高能、低能γ射線外,還能對低能X射線進行準確的測量,具有良好的能量響應特性。此外通過